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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0    作者:资产公司     来源:    点击:

因业务工作需要,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拟在成都市区范围内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欢迎符合相关要求,满足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GS/CGGG/2024001

二、项目名称: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内容:

(一)就本公司在经常业务活动与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

(二)起草、修改、审查本公司在经常业务活动或日常经营管理中所需的法律文件、范本、协议等;

(三)就本公司相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应本公司要求参与相关磋商、谈判;

(四)应本公司要求,列席公司高管会议并审查董事会及/或股东会相关文件;

(五)协助修改公司章程,就章程修正案提供法律论证、咨询或建议;

(六)协助制订和修改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等;

(七)应公司要求,提供2-3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动态及风险防控等;

(八)解答日常法律疑问,回复法律咨询意见。

(注: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活动涉及的法律尽职调查;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专项法律事务处理。)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度考核合格。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092610: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一号科技园四楼A06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中信大道二段1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8-87992381

 

 

附件1: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告所述的采购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2比选申请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各比选申请人之间不得有任何关联关系。

3中选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比选申请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二、比选文件编制

(一)比选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比选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文件,并保证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比选文件构成

1、报价函;

2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比选申请人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

6拟派往我公司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明;

7、服务方案(含比选申请人律师团队名单及及拟派我公司顾问团队基本情况、业绩介绍、服务承诺、服务措施等)

8、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比选文件请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比选文件格式  

1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写比选文件

2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按顺序编排,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

(四)比选申请人报价

1比选申请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本公司不承担税收、服务内容中的路费、餐费报销等。

2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价格参加报价

3比选申请人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五)比选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比选申请人必须准备比选文件壹份、副本壹份,每套比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比选文件正本必须采用打印方式,并由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比选文件上签字

3比选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文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才有效

4、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三、比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两个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并标明比选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比选申请人名称。

(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必须不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必须是采购公告中指定地点。

(三)迟交的比选文件

采购人拒绝接受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比选文件,被拒收的比选文件将原封退回。

(四)比选文件修改和撤回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文件后,不得修改与撤回比选文件。

四、比选程序

1比选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比选申请人超出范围比选比选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或比选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该比选申请人比选无效。

2比选:采用综合评比方式。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评分

3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业绩情况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服务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120209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案例得2分,最多得20分。

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3

综合实力

10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从规模、人员、行业获奖等进行评定。排名第一得10分,名次每递减一名扣2分。

4

职业道德评定

 

10

投标单位有无处罚或行业处分,指派到中心服务的律师有无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指派律师职业道德证明材料否则得0分

5

人员配置

10

拟派顾问律师团队不少于2人,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勤勉敬业;

3年内,拟派的顾问律师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无税收违法行为,无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行为,无被投诉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

以上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不满足则得0分,满足得基本分8分,律师团队有1人高级职称加1分,最多加2分。

须填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人员情况表,并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定。

6

服务方案

20

比选申请人律师团队名单及简介及拟派我公司顾问团队基本情况、业绩介绍、服务承诺、服务措施等。排名第一得20分,名次每递减一名扣2分。名次可以并列。

五、中选与签约

(一)中选通知书

采购人在比选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超过此时间未接到中选通知的单位则为不中选,不再另行通知)。

(二)签订合同

1、中选比选申请人在采购人发出中选通知后,必须按本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年。

2如果因中选比选申请人的原因,中选比选申请人没有按照本规定及时签订服务合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选决定,并将签约资格授予下一个最优比选申请人

附件2比选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格式

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公告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全权代表比选申请人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比选,并提交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项目总报价为 万元/年。

2、我方同意在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日期起遵循本比选文件,并在比选申请人须知中规定的比选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保证遵守采购公告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公告,放弃对该文件提出异议的权利。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的行为。

8、我方完全理解并认可,贵方以综合评比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的行为。

9、我方承诺,我方向贵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承诺,如我方成为中选比选申请人,将严格按照采购人工作进度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

11、我方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盖公章:

日期:

二、服务方案

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时间、资质;规模;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等方面的经验;曾经及目前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单位的经验等。

2团队配备: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配备情况,服务团队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3服务承诺:提出比选申请人承担本项目工作的服务承诺、措施等。

三、资格证明文件

比选申请人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拟派往本项目法律服务的顾问律师执业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成都工院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任项目的项目比选。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比选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无比选申请人公章及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